沈陽:大東區(qū)法院僅用三天快審快判首例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
時間:2022-10-01 13:47 來源: 作者:小杰 人瀏覽
全國打擊整治養(yǎng)老詐騙專項行動以來,大東區(qū)人民法院結合基層法院刑事審判職能及工作實際,迅速響應,于5月19日,公開審理并宣判了專項行動以來該區(qū)首例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,判處被告人安某生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十萬元。6月10日,沈陽晚報、沈報全媒體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(fā)布會獲悉,該案僅用3天就實現(xiàn)了從立案到審結,為案件快速進入追贓挽損贏得了時間,形成打擊懲處的高壓態(tài)勢。
2020年,為了實施詐騙犯罪,犯罪嫌疑人景某才(另案處理)成立了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沈陽譯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。2020年7月至10月,被告人安某生在該公司擔任業(yè)務員期間,虛假介紹公司實力,用提前設計好的語言謊稱司能幫助被害人高價拍賣藏品,通過設計虛假意向賣家,惡意炒高被害人藏品價值,誘騙其交納高額保證金,達到詐騙財物的目的。被告人安某生共詐騙15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431100元,且受害人絕大多數(shù)為60歲以上老年人,詐騙數(shù)額巨大。
在案件審判過程中,大東區(qū)人民法院充分考慮該案被告人為詐騙團伙招募的業(yè)務員系初犯、從犯的情形,且在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認罪認罰,但存在多次詐騙和詐騙老年人的從重情節(jié),主審法官審慎衡定主刑及罰金附加刑的區(qū)間、數(shù)額,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十萬元,同時責令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,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。本案的裁判結果既做到了從嚴制裁懲處犯罪分子,又給誤入歧途的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和希望,教育拯救更多迷茫無知的從犯,敦促犯罪嫌疑人不能犯、不敢犯、不想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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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沈陽:大東區(qū)法院僅用三天快審快判首例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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